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18年11月9日(交易时段后),该公司与买方中新元资源有限公司订立谅解备忘录,据此,新昌集团已有条件同意出售及中新元已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集团的全部已发行股本。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目标集团包括新营房屋及土木工程(澳门)有限公司、HCCG Building & Civil Engineering (Malaysia) SDN, BHD、新营房屋及土木工程(塞班)有限公司、新昌房屋及土木工程(柬浦寨)有限公司、新昌工程(澳门)有限公司、永发建筑(澳门)有限公司、永丰有限公司、永成建筑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新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目标集团均主要从事楼宇建造及土木工程业务。
公告表示,潜在出售事项的代价预期(须待订约方进一步协商)为2.5亿港元,其中,中新元须支付最多1.5亿港元,代表新昌集团直接用于偿还目标集团现时各项经核实负债。1亿港元将用作收购目标集团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连同目标集团全部未来合约、商誉、其已开展项目之应收款项及其全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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