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环之歌》侵权:美团外卖广告曲被索赔50万
来源:来源:北京日报
2018/06/21 17:24

  北京日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文海宣)“啊,五环,五环套餐配大蒜……”相声演员岳云鹏魔性的《五环之歌》经过再改编,成为了“美团外卖”广告曲《新五环之歌》。《牡丹之歌》的著作权人以侵犯著作权为由,把岳云鹏等涉案方告到海淀法院,索赔50万余元。昨天,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其是电影《红牡丹》主题曲《牡丹之歌》的著作权人,该作品曾在1989年获得中国金唱片奖,经过30多年的传唱,已成为脍炙人口的经典歌曲。而岳云鹏未经许可,擅自改编《牡丹之歌》的歌词,《新五环之歌》由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成广告,被“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商务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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