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证监会被驳回:丹东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
来源:来源:北京晚报电子版
2018/05/22 17:09

  原标题:温德乙诉证监会一审被驳回


  本报讯(记者张宇)2016年7月,因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欣泰电气)被中国证监会予以处罚。时任欣泰电气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的温德乙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分别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一审对这两案宣判,均驳回了温德乙的诉讼请求。


  2016年7月,中国证监会认定,在报送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决定对欣泰电气作出行政处罚:对欣泰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32万元罚款;对欣泰电气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温德乙给予警告,并处以892万元罚款,决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欣泰电气不服行政处罚,但行政复议和法院一审、二审均认为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


  在欣泰电气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同时,温德乙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温德乙又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中国证监会撤回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2018年2月28日,北京一中院公开开庭对上述两案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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