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刚满50岁被辞退 “工龄清零”协议不具合法性
来源:来源:三湘都市报
2018/05/03 17:15

  本报5月2日讯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因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而无法办理退休。而用工单位却以达到退休年龄而终止劳动合同,她主张的经济赔偿金能得到法院支持吗?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下达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07年6月,晏红(化名)到东莞某食品公司长沙分公司从事产品促销工作,之后三次续约,届满期是2017年1月25日,也就是她的50岁生日。期间,晏红还与公司签署了一份“工龄清零”协议,并拿到经济补偿金7902元。


  2017年3月7日,公司单方面解除了与晏红的劳动关系,并且不给任何补偿。为此,晏红向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于晏红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部门不予受理。2017年5月10日,晏红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其索赔劳动合同赔偿金45020.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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