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外购房提公积金无需证明 哪些资料被取消?
来源:来源:新京报
2018/04/02 17:15

  京外购房提公积金无需证明 哪些资料被取消?


  京报讯 (记者沙雪良)办理外省市购房提公积金、被收养人申请投靠养父母入户、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京中高职升学考试等,都将告别开证明。日前,北京第三批取消50项市级部门、事业单位要求开具的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记者了解到,从2016年以来,北京已取消市级部门设定的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证明201项。


  26项基层证明由部门内部调查核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50项证明中,有六成调整为通过部门调查核实、网络核验、内部信息共享等方式办理,从“群众来回跑”变为“信息跑”“政府办”或者“部门协同办”。


  具体来说,26项基层证明调整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难以出具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改由主管部门内部调查核实。”这位负责人介绍,比如申请收养子女登记时,需提交被收养人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开具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今后,该证明取消,调整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此外,还有2项证明调整为运用征信系统查验办理,2项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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