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购政策最新消息: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
来源:股城网
2018/05/16 16:32

  记者15日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成都市于15日升级住房限购措施并从即日起实施,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父母通过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成都的,不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为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成都市对原有调控政策进行了完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5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成都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住房的,将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籍,或非成都市户籍但在成都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通知》规定,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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