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新消息:上海、辽宁等8省上调
来源:新浪上海
2018/04/28 14:03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失业人员、带薪休假劳动者、医疗期员工等人员的收入紧密相联,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25日,已有辽宁、新疆、江西、西藏、广西、上海、云南和山东8省份上调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来看,上海月最低工资已达2420元,在各省市中最高。


  辽宁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00元


  2017年12月1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印发《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这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均较前次标准上调100元。


  一档为1620元,二档为1420元,三档为1300元,四档为1120元。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档为16元,二档为14元,三档为11.8元,四档为10.6元。


  新疆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超一成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消息,3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此次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


  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四个档次,即1820元、1620元、1540元、1460元,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50元,平均增幅为10.4%。


  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四个档次,即1441元、1241元、1161元、1081元,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09-127元不等,平均增幅为10.5%。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8.2元、16.2元、15.4元、14.6元,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5元/小时,增幅为10.4%。


  江西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上调150元


  据江西省政府网站2017年11月2日消息,江西省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综合考虑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状况和区域之间收入分配差距等因素,将最低工资标准原四类区域缩减为三类区域。


  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二类区域由1430元/月调整为1580元/月,三类区域由1340元/月调整为1470元/月。


  同时,提高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将一类区域由15.3元/小时调整为16.8元/小时,二类区域由14.3元/小时调整为15.8元/小时,三类区域由13.4元/小时调整为14.7元/小时。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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