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_2018年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条件
来源:未知
2017/12/18 16:57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_2018年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条件


  2018年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2018年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额度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8年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3、有效居住证;


  4、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5、离退休证明及退休人员收入证明;


  6、交易资金划转协议或自行划转声明;


  7、购房首付款发票;


  8、购房合同;


  9、契税凭证、公共维修基金凭证逾期还款回购协议书;


  10、贷款还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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